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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警破获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7  来源:中国海警微信号
核心提示:福建海警破获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福建泉州海警局查获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近日,福建泉州海警局在泉州崇武海域查获1起伏季休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现场查扣涉案渔船1艘、流刺网约100张、各类渔获物约1.5吨,抓获涉案人员6名。
 
  据悉,6月12日上午,该局海警执法员驾驶执法舰艇在泉州市惠安县崇武尖峰屿附近海域巡逻,期间,发现1艘渔船形迹可疑,海警执法员随即进行喊话,亮明身份,要求渔船立即停船接受检查。但该船拒不停船并试图加速逃窜。海警执法员果断追击,并成功截停嫌疑船舶。
 
  经海警执法员登临检查发现,该渔船载有流刺渔网约100张、渔获物约1.5吨,船主张某无法提供船舶相关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船主张某已涉嫌驾驶“三无”船舶进行非法捕捞作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福建海警局 叶星帅 宋雨秦)
 
  禁渔期“顶风作案”  非法捕捞被判刑
 
  近日,由福建漳州海警局侦办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成功宣判,有力震慑了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
 
  该案被告人汤某、陈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东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没收作案工具渔网及违法所得。
 
  据悉,2020年7月13日,被告人汤某雇佣被告人陈某当船长,驾驶钢制渔船到闽粤交界处附近海域,使用禁用的网具进行捕捞作业,后于同年7月24日返回东山县宫前港时被当场查获。经鉴定,共计捕获渔获物1300.73千克,案值4825元。同年10月13日,两名被告人经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福建海警局 廖恩林 吴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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