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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制订加工食品中可使用的微生物种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19  来源:海关总署
核心提示:2023年2月7日,印度尼西亚食药局发布2023年第38号公告,制订加工食品中可使用的微生物种类,自发布之日实施。
  2023年2月7日,印度尼西亚食药局发布2023年第38号公告,制订加工食品中可使用的微生物种类,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1)允许食用的微生物种类如下:凝结芽孢杆菌、双歧杆菌、短双歧杆菌、乳双歧杆菌、长双歧杆菌、嗜酸乳杆菌、干酪乳杆菌、乳酸菌酵母、乳酸杆菌、副干酪乳杆菌、植物乳杆菌、罗伊氏乳杆菌、鼠李糖乳杆菌、柠檬明串珠菌、德氏乳杆菌亚种保加利亚亚种、唾液链球菌亚种嗜热菌;(2)已取得经营许可的加工食品企业必须在本法规生效后30月内按照该法规要求执行,正在办理经营许可证的加工食品企业必须符合该规定;(3)加工食品中使用的微生物种类可以是一种或多种的组合使用;加工食品在保质期内中菌落总数不超过1000000CFU/g(或CFU/ml);(4)该规定适用于除特殊用途食品外的所有加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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