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无菌室管理使用规程,保证操作者正确使用。
2 范围
适用于无菌室操作。
3 责任者
操作人员、无菌室管理人员。
4 内容
4.1无菌室应严禁放置杂物,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4.2 无菌室应严格保持整洁,防止污染,定期用甲醛熏蒸消毒(每月一次),使用前用0.1%新洁尔灭控式消毒净化工作台。
4.3 实验人员进入无菌室,必须更换无菌衣、帽、鞋等,操作前用0.1%新洁尔灭菌或75%酒精进行手消毒。
4.4 使用前开启紫外灯照射60分钟,同时打开吹风净化工作台,操作完毕及时清理,再开紫外灯照射30分钟。
4.5 检验过程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程操作,爱惜室内用具,使用完毕,整理检品及各种用具并清洁工作台面。
4.6 接种环在每次使用前后,必须通过火焰灭菌冷却后方可接种培养物。
4.7 所有带菌实验用品,须经有效的消毒灭菌处理后再洗刷。严禁污染下水道。
4.8 无菌室定期进行洁净度测试检查沉降菌(在室内打开肉汤琼脂平皿30分钟,经37℃培养48h),100级平均菌落数不得过1个/皿,如超过应进行清洁消毒。
4.9 无菌室进出程序如下:
无菌室进出程序
无菌室使用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