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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爱国等:郴州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调研考察报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1  来源: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走质量兴农和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2016年农业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全面规划部署追溯体系建设。今年,我市计划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现试点范围内大宗畜禽水产品的可溯源。为推进试点工作,2月至3月份,市局组织人员赴北湖区、资兴市、桂阳县及常德市、桃源县进行考察调研。通过学习先进市州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对推进我市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形成了初步方案,对下步工作开展思路进行了思考。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常德市桃源县可追溯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


常德市桃源县是2016年全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县(市)之一,2016年初启动试点工作,分为准备、试点和全面普及三个阶段。现该县正处于试点阶段,选取了养殖、屠宰、兽药经营公司(户、场、门店)9个,探索追溯体系建设的方法和制度。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住重点、突出特色。桃源黑猪和桃源鸡是桃源县的优良地方品种,桃源黑猪分别于2014年、2015年获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桃源鸡于2015年获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为始终确保桃源黑猪的特色风味和质量安全,该县采取良种可追溯监管模式。一是经营可追溯。即:特色产品为专卖、专营、专店、专柜或电商销售,与普通市场流通有区别,确保产品可追溯。二是生产可追溯。即:桃源黑猪商品生产采取“公司+农户”合作社经营模式,公司与农户签订购销协议,农户严格按“两个禁止、五个统一”生产(两禁止:禁止添加任何有毒有害物品、禁止私配乱配。五统一:统一供种、统一饲养标准、统一免疫程序、统一配种、统一销售),确保产品可追溯。同时,桃源县蛋鸡产业近年来加快发展,全县常年存笼蛋鸡1000万羽左右,是湖南省蛋鸡养殖大县。因此该县选定蛋鸡产业为可追溯体系建设的示范产业,选择湖南三尖农牧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三尖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为可追溯体系建设的示范企业(合作社)。


(二)分步实施、统筹推进。2016年,该县率先在三尖公司八分场开展可追溯体系建设示范,依托八分场较为成熟的工业自动化基础,开展智能环境监控管理、精细视频监控管理和产品溯源建设,实现物联网+互联网+物流网深层融合。目前已投入建设资金60万元,开发三尖农牧智能蛋鸡养殖平台和三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上平台,八分场已实现鸡舍远程环境数据采集、环境异常预警、智能化养鸡管理、远程视频监控、远程专家诊断等功能,同时在步步高超市配备有三尖农产品安全追溯一体机,消费者通过一体机或网上平台查询,可追溯了解三尖鸡蛋从生产到加工,再到物流和消费的全过程。2017年该县计划对三尖公司所有蛋鸡养殖舍和饲料生产车间及兽药经营店进行大物联网改造,打造覆盖从投入品到养殖生产和产品销售的全链条智能化管理平台。完成三尖公司示范建设后,逐步推广到三尖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示范引领全县蛋鸡养殖场(户、专业合作社)开展可追溯建设。


(三)全面推进、基本覆盖。桃源县正建设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由“一平台五系统”组成(一平台:桃源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五系统:桃源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系统、检测系统、生产管理系统、养殖业投入品与实名销售系统、信息服务系统),相关监管部门、兽药经营门店、检验检测机构和养殖生产企业根据自身性质分别进入不同系统,如实记录监管、经营、检测和生产信息,确保产品可追溯。消费者进入该平台信息服务系统,通过网上查询、短信查询、资助终端等方式对产品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溯源和信息互动。


二、我市畜禽水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现状


当前我市追溯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有以下特点:


(一)部分龙头企业已先行探索建立追溯体系。以新湘农、金晋农牧等为代表的龙头企业,已自主研制企业产品全程可追溯体系和平台。其中新湘农集团,已实现从育种、养殖、屠宰、配送到销售的全程可追溯。该集团主要依托旗下深圳润农科技有限公司独立开发的IFS猪场服务平台、追溯链和屠宰分销管理系统,消费者通过微信扫一扫每一块猪肉身上的二维码,“一头猪到一块肉”全程溯源,且数据、标准、过程控制全部公开。目前该集团正通过“公司出资+农户加盟”的方式对全程可追溯养殖体系进行推广,具体作法是:公司帮助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建立可追溯平台、提供无抗饲料,指导进行无抗养殖,达到建立“无抗可追溯产业链”目标。


(二)建设追溯体系得到基层乡镇监管人员普遍认可。建设追溯体系,乡镇监管站是关键,项目建设、组织实施、监管监控等具体工作,大多依靠乡镇一级执行。调研发现,广大基层乡镇监管人员认为建立追溯体系对于加强畜禽水产品安全监管、提升消费者信心、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对建立追溯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较深的认识,普遍持支持态度。同时,广大基层乡镇监管人员还积极献言献策,建议建立追溯体系要试点先行、分步推行,要配套到位,宣传到位,要同步加强技术指导,在网站平台操作、数据上传(审批)、二维码生成及打印等环节进行针对性指导培训。


(三)养殖场(户)对建设追溯体系积极性较高。通过问卷调查、讨论座谈等方式,向50多个中小养殖场(户)征求意见,86%的养殖场(户)支持追溯体系建设,14%的养殖场户持观望态度。现场讨论时,养殖户发言热烈,主要关注点集中在是否能带来收益、是否有奖补资金上。同时,也希望在建设体系中,得到政府的网络、配套资金、管理和政策等支持。


三、溯源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消费者对追溯认知度较低。受传统的饮食习惯影响,当前消费者对畜禽水产品质量追溯的认知度不高,甚至多数消费者对质量追溯根本不了解;根据我国学者张晓勇等(2004)、周洁红(2004)、周应恒等(2008)、吴林海(2014)10年来市场调研情况,当前消费者能接受超过15-30%溢价农产品的仅占10% -15%左右,追溯产品和非追溯产品的价格差距没有拉开,优质不优价的现象比较普遍;参加追溯的主体付出了追溯成本,却未能获得较高利润,导致相关利益主体缺乏参与意愿。


(二)技术体系仍在摸索。目前,可追溯体系日益完善,技术支撑手段日益成熟,如EAN-UCC系统、GS1系统、IC卡识别技术、RFID射频技术、DNA技术等等。但适合我市市情,简单易操作且附加费用低的技术还有待进一步发掘。新湘农集团推广的IFS猪场服务平台、追溯链系统及屠宰管理系统,技术成熟但费用较高。一个屠宰场改造就要200-500万元不等,系统建设和维护费用大。


(三)溯源体系监管执行难度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难点在乡镇基层,而基层监管普遍面临“人员资金短缺”、“一套人马几块牌子”的状况,大多数乡镇仅配备一名监管员且多为兼职,除监管职责外还负责动物防疫等工作无暇分身。加上养殖户群体普遍学历知识有限,部分养殖户资料登记不及时,还存在补登补记的现象等。为保障追溯信息的真实性,监管部门须对记录的信息进行审查,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各级政府建立质量追溯体系的积极性有一定影响。


(四)产业信息化基础薄弱。养殖场大多远离城镇、村庄,甚至深藏山中,绝大多数未通网络,甚至没有电脑。要建设广域覆盖的追溯体系,将生产经营过程实行数据化管理,特别要按“自动化采集、网络化传输、标准化处理和可视化运用”,以及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关联性”的要求看,差距还是非常之大。从现有的基础之上,要通过由点及线到面的过程,逐步扩大追溯体系的覆盖,首先,相关的数据要能采到,能上传下载,然后,还要打通联结障碍,实现点与点、线与线、特别是平台之间面与面的网络互联、技术兼容和数据的互操作。特定的主体,比如类似新湘农集团这种基地直销式的企业,做追溯系统相对容易实现,而不同主体间的数据互联与共享,难度倍增。


四、我市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立足现有、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方式建设畜禽水产品追溯体系,具有可行性。


当前,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政府主导型。充分发挥现有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平台功用,指导并鼓励养殖户在平台上建立完善电子养殖档案,通过该平台电子出证系统开具的畜禽检疫合格证(自带二维码可记录养殖全过程信息)来实现畜禽类产品的可追溯;水产品则通过农产品合格证来实现可追溯。二是企业自发型。择优选取重点龙头企业、名特优产品企业,以合作或奖补的形式,鼓励企业开展内部可追溯体系试点建设,成熟后逐步推广。


我们对两种模式的具体操作和优缺点进行了对比:


第一种模式是:政府主导,依托动物卫生监督平台开展可追溯体系建设


从北京、江苏、浙江等省市经验看,政府主导型一般是政府通过搭建信息平台、健全管理体制等方式参与可追溯体系建设。当前,农业部正在开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湖南省也出台《湖南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6〕102号),着手推进和完善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等七大类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为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现阶段充分挖掘现有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平台功用,畜禽类产品主要依托动物卫生监督平台,通过健全规模养殖场(企业)电子养殖档案数据库,完善电子出证系统自带二维码中信息,消费者通过扫描检疫合格证上二维码信息以实现溯源;水产品则利用今年我市开展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契机,在产品合格证(产地证明)中附产品、产地、质保等信息,消费者通过查看合格证信息来实现水产品的可追溯。


我市可以分项目、分步骤推进:


在畜禽类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方面,依托湖南省动物卫生监督平台,2017年,选取几家具有代表性的龙头企业,按照“企业+农户”或“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方式,指导其在平台上完成注册、登录和养殖档案录入等工作,建立健全电子养殖档案、信息。电子养殖档案健全后,消费者可通过扫描平台电子出证系统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查询产品生产全过程信息,实现质量安全可溯源。在此基础上,2018年,借鉴长沙市模式,在信息平台中加入质量安全、兽药等监管模块,开发监管APP,实现监管信息与溯源信息融合,增强溯源信息的可靠度和公信力,并将其推广至各规模养殖场,逐步实现对畜禽类产品的基本覆盖。同时,加强与食药监局的部门联动,联合出台相关管理实施办法,推进产品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深度结合,进一步敦促养殖场(户)落实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


在水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方面,可以结合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开展可追溯体系建设。首先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乡镇同步开展水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选择有条件的养殖场(合作社)开展试点,通过产品合格证(产地证明)上信息来实现产地溯源。合格证推广开后,进一步试点在畜禽水产品产地证明上加印二维码,实现追溯的信息化。


该模式的优点是,能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可操作性强。在现有动物卫生监督平台及运作模式的基础上,畜禽类产品只需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健全电子养殖档案资料既可,避免了重复建设,项目投入小,人员培训的难度小,可操作性强。


不足之处是,1、畜禽产品与水产品以不同平台、不同方式开展溯源,信息还未实现互通。2、样式不一的溯源凭证易给消费者带来困惑。3、追溯标准和体系不统一。


第二种模式是:以点带面,引导企业自主进行可追溯体系建设


今年我局计划与新湘农集团合作,利用该集团成熟溯源技术搭建我市猪肉产品可溯源系统平台,并进行试点试行,以实现猪肉产品从产地到饲喂、防疫、检疫等信息二维码可追溯。2018-2020年,通过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或其他优惠政策,鼓励养殖企业或协会用加盟或者自建的方式开展内部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或加入国家(省、市)统一的溯源查证平台,逐步实现猪肉产品的可溯源,成熟后推广应用至其他畜类产品。


禽类产品借鉴广东模式,在禽类养殖企业试点,为家禽系扣“二维码溯源防伪脚环”,在禽类脚环中的二维码上加入防疫、检疫等关键信息,实现禽类产品的质量安全可溯源。


水产品以资兴三文鱼为点,名特优水产品为面,在鱼鳍上加挂“二维码防伪溯源吊牌”,联合开发水产品溯源平台,逐步实现名特优水产品的可溯源。而后用两到三年时间,进一步整合畜禽水产品溯源平台及资源,于2020年前加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溯源的全覆盖。


该模式的优点是,1、技术成熟,易于推广。新湘农集团已成功研发一整套溯源体系,技术成熟,养殖户数据录入只需“一端一杆”(手持机和手持蓝牙杆),不用会使用电脑就可以操作。从猪仔到进场养殖、到出场、屠宰等溯源数据都是自动导入,类似门禁系统自动读取猪电子耳标数据,可以大幅减少溯源数据录入的工作量,使得体系推广易于操作。水产品二维码防伪吊牌技术成熟,材质对鱼体伤害轻微,信息可同步录入。2、全程追溯,易于监管。新湘农公司的生猪溯源体系可实现猪从饲养、屠宰到销售的整套链路溯源,且对养殖环节的免疫、饲喂、治疗、消毒等信息均能实现监控追溯,推广后易于监管。3、溯源防伪、增质提效。水产品“二维码防伪溯源吊牌”加印品牌标志,实现一鱼一码、防伪打假,提升我市名特优水产品的品牌效力。


不足之处是,1、构建和运转追溯体系所需经费多。新湘农生猪可追溯体系整套设备推广费用高,1个电子耳标需10多元(可重复利用4次),1个手持机加1个蓝牙手持杆要1万6千多元,加上电脑、网费等费用不菲。2、水产品吊牌适用范围偏窄。每个吊牌大小为2至3厘米见方大小,挂于鱼鳍处,只能用于较大鱼体加挂,且费时费工。


经过对比分析,我们计划两种模式并行推进,开展试点,暨:由政府部门支持引导,建立完善追溯体系管理办法,积极争取相关政策资金,优化整合追溯信息平台;同时以市场为导向,充分调动养殖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向其提供信息技术、政策资金资源,鼓励企业自发开展内部可追溯体系建设。力争通过几年时间努力,最终实现全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五、意见建议


(一)搞好顶层设计,健全制度体系。建议在国家(部委)及省政府相关法规条例基础上,配套出台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追溯对象、追溯信息、追溯环节、追溯主体、责任界定等相关内容;加大对提供虚假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保障追溯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将追溯体系建设纳入“民生工程”范畴,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引导力度,建立政策激励机制,支持和引导追溯体系建设。


(二)落实主体责任,溯源提质提效。在农业供给侧改革和质量兴农的大背景下,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发挥政府督促引导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源头监管为重点,产品追溯为载体,推动质量安全监管与市场准入相衔接,采取政策激励引导措施,在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管理基础上,推动建设一批追溯示范企业。突出企业追溯主体地位,调动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企业经营实际,开发建设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企业安全质量追溯信息的交换共享。支持社会力量和资本投入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有关机构建设第三方追溯平台,采用市场化方式吸引企业加盟,打造追溯体系建设的众创空间。


(三)强化基础支撑,推进项目落实。利用国家“宽带中国”、“光网农村”等政策支持契机,积极沟通,为有条件的养殖场(户)协调网络进场(户),推动规模化养殖企业自动化、网络化、标准化建设。争取将追溯体系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范畴,支持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咨询、监理、测试及大数据分析应用等机构积极参与,为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提供专业服务,形成完善的配套服务产业链。带动社会资本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产品责任保险,推动追溯项目有效展开。


(四)加强部门联动,实现社会共治。以建立追溯标准规范为基础,以追溯信息共享交换为前提,农业、食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联动,探索建立简便适用的追溯方式,制定追溯标准体系,建立追溯实施规范。建议将追溯管理作为重要评价要求,纳入现有的质量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有机绿色产品等认证,探索以认证工作促进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政府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探索政府与社会合作模式,研究建立追溯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加强生产经营企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多层面信息资源的整合,创新信息查询方式,实现追溯信息的互通共享和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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