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保健品  周黑  海产品  烟台  奶粉  黑作坊  黑窝点  食品  小龙虾  葡萄酒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食品资讯 » 正文

鞍山市食药监局:网吧卖食品也得“有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6  来源:千山晚报

为进一步加强网吧食品安全,市食药监局从6月下旬开始对网吧内销售食品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16人次,检查网吧434户次,查出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108户,现已责令无证销售食品的网吧停止销售行为,待取得许可后方可销售食品。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是对登记在册的434家网吧进行拉网式清查,清查的重点为是否具备食品经营条件、销售的食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首要查营业执照,看是否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查食品质量,看是否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和饮料;查包装标识,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查进货台账,看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


对清查出的问题,逐户予以规范。对具备食品经营条件的,要求其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建立进货查验、台账登记、索证索票等自律制度;对不具备食品经营条件的,讲清食品安全隐患和可能带来的后果,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食品经营行为;对不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予以立案查处;对查获的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坚决依法没收销毁,并对经营者依法查处。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316人次,检查网吧434户次,查出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108户,现已责令无证销售食品的网吧停止销售行为,待取得许可后方可销售食品。截至目前,已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76个,其他网吧经营者正在办理中。


千华网 千山晚报记者 蒋楠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