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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发布春节食品安全预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8  来源:昆明日报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少不了阖家团圆、亲朋聚会,共享美食。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昆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发布《2018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从选购安全放心食品、提高就餐安全意识、科学膳食严防中毒、理性购买保健食品、合理网购食品、加强自我维权保护、强化自办宴席监管、健全检测和应急体系八个方面进行预警。


市食安办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保健食品或就餐时要到证照齐全、信誉好、管理严格的正规超市、商场(店)、市场、餐饮单位,并保存好消费单据、发票等凭证;网上购买食品、半成品或订餐时,要注意查看网络平台及卖家的资质、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产品尽快食用;严禁各类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群体宴请聚餐、家庭、个人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有毒中药材或食用用有毒中药材自行配置的药酒及其他食品;严防食用野生干菌中毒事件发生,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农村自办宴席等群体用餐单位供应野生干菌为原料的菜肴;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进食食品后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要尽快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广大群众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


市食品安全办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城镇社区)家庭自办宴席监管,落实责任承诺、现场督察、菜品留样、事故应急等制度;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指导群众科学烹饪、合理膳食;要健全监测体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增强对食品安全事件的防范、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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