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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饭店不使用油烟净化器,罚款50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6  来源:南昌日报
核心提示:“自从推广油烟净化器以来,还是第一次遇上‘李鬼’。”东湖区执法局豫章中队副队长魏华荣指着“油烟净化器”旁“呼呼”排出黑色油烟的排风扇,苦笑着摇了摇头。东湖区对“假装”净化器行为的饭店店主开出违规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器罚单,罚款5000元。
  “自从推广油烟净化器以来,还是第一次遇上‘李鬼’。”东湖区执法局豫章中队副队长魏华荣指着“油烟净化器”旁“呼呼”排出黑色油烟的排风扇,苦笑着摇了摇头。东湖区对“假装”净化器行为的饭店店主开出违规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器罚单,罚款5000元。
 
  4月11日下午,执法队员们正沿街巡查餐饮店油烟净化器的安装情况。临近晚饭时间,餐饮店显得非常繁忙,一台台油烟净化器都铆足了劲往外喷吐净化过的白烟。当走到三经路女子职业学校斜对面时,出于职业敏感,魏华荣发现一家饭店的后院有点不对劲。相对于其它餐饮店,这家饭店的油烟净化器显得太过干净了,而后院排出的油烟却黑乎乎的,显然没有经过净化处理。
 
  执法队员进入饭店后院,热腻的烟气就扑面而来,七八台排风扇正全速开动,新安装的大功率油烟净化器却悄然无声。执法队员又进入厨房查看净化器情况,发现这座净化器“徒有其表”,只铺设了管道而没有安装滤芯,完全不具备油烟净化能力。
 
  魏华荣拿出了法律宣传用的小册子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对你们处以五千元罚款,请尽快进行整改,把油烟净化器装起来、用起来。”饭店店主当场接受了处罚,同意尽快完成净化器的安装使用工作,确保餐饮油烟都经过净化后才对外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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