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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和啤酒包装竟傍卷烟品牌工商判定属商业混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31  来源:楚天都市报
核心提示:远看是一整条卷烟,打开却是酒。湖北两家酒厂分别生产的白酒和啤酒,因和省内某品牌香烟的产品包装极为相像,日前被武汉工商局认定是商业混淆。“你们开始生产酒了?我在商场里看到了,想买一点。”6月底,湖北中烟有限责任公司人员接到客户的电话,才知道被侵权,随即向武汉市工商局投诉。
  远看是一整条卷烟,打开却是酒。湖北两家酒厂分别生产的白酒和啤酒,因和省内某品牌香烟的产品包装极为相像,日前被武汉工商局认定是商业混淆。“你们开始生产酒了?我在商场里看到了,想买一点。”6月底,湖北中烟有限责任公司人员接到客户的电话,才知道被侵权,随即向武汉市工商局投诉。
  武汉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执法大队负责人祝亚军率队,来到武汉市一家著名商场,在烟酒专柜显眼位置,看到“黄鹤楼·游泳”酒(如图)和省内某品牌香烟同柜销售。“第一眼我竟没分清哪是烟,哪是酒,酒盒的包装与卷烟的包装几乎相同。”祝亚军说。原来该酒的外包装为条形状,以天蓝色为主色调,由红色汉字笔画无规则排序组成半幅图案,和某品牌香烟的包装如出一辙。细看才会发现端倪,该酒包装对“黄鹤楼、游泳、you yong”等文字作放大突出使用,而“酒”字则缩小了。随后,他们又在超市里查获了模仿省内某品牌香烟包装的“黄鹤楼”啤酒,相似度也极高。“黄鹤楼·游泳”酒和“黄鹤楼”啤酒分别由湖北两家酒业公司生产。武汉市工商局认定这两家酒企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关于禁止商业混淆”的规定。
 
  7月4日,该局对两家酒企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两家公司认识到严重性,立即停止了侵权行为,全面下架回收侵权产品,并承诺今后不再侵权。
 
  记者搜索发现,其他城市也出现过类似情况。例如,今年6月,上海市工商局查获一批外包装与另一品牌香烟极为相似的“中华啤酒”,初步判断为该项行为涉嫌商业混淆和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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