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湖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湘牧渔办发〔2018〕17号)文件要求,北湖区畜牧兽医水产局于11月29日完成省局畜禽产品送检任务。
11月29日凌晨,我局抽样人员从辖区屠宰场分别随机采集了5个猪肉样品,共15份,其中10份样品已送至市局,由市局送至省局进行质量安全检测,检测项目包括β受体激动剂、磺胺类药物及四环素类药物。
为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湖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湘牧渔办发〔2018〕17号)文件要求,北湖区畜牧兽医水产局于11月29日完成省局畜禽产品送检任务。
11月29日凌晨,我局抽样人员从辖区屠宰场分别随机采集了5个猪肉样品,共15份,其中10份样品已送至市局,由市局送至省局进行质量安全检测,检测项目包括β受体激动剂、磺胺类药物及四环素类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