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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求北方大城市做好冬季蔬菜储备确保5-7天消费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核心提示:中国国家发改委12日披露消息称,该机构和中国商务部已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北方各大城市要储备总体规模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5-7天的蔬菜消费量,保证重点时段重要耐储蔬菜品种7天左右的动态库存。
   中新社北京11月12日电  中国国家发改委12日披露消息称,该机构和中国商务部已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北方各大城市要储备总体规模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5-7天的蔬菜消费量,保证重点时段重要耐储蔬菜品种7天左右的动态库存。
 
  冬春两季是中国北方地区蔬菜生产淡季,一些大路菜消费要靠由南向北长距离贩运。在这种情况下,冬春蔬菜储备成为缓解北方大城市蔬菜产销区域矛盾、季节矛盾的有效调控手段。

  但国家发改委表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一些大城市近郊蔬菜生产呈萎缩态势,就近调剂的余地变小,特别是冬春两季极端天气突发多发,易引起大城市蔬菜市场异常波动。

  国家发改委指出,当前部分“菜篮子”食品价格波动较大,今冬明春保供稳价压力可能更大。各地要加强大城市蔬菜市场调控特别是应急调控能力建设,确保储备蔬菜调得进、存得好、用得上。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要根据往年蔬菜储备投放效果,结合本地蔬菜自给和调入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储备规模,总体规模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5-7天的消费量,保证重点时段重要耐储蔬菜品种7天左右的动态库存;要根据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和本地储藏能力,重点加强基本蔬菜品种储备,适当调增部分耐储存、易周转的时令蔬菜品种。

  国家发改委表示,各地还应在城区储备为主的基础上,探索发展近郊产地储备方式,依托农民合作社、种菜大户等开展生产基地就地储备,支持产地地窖、冷藏库等仓储设施建设,实现“藏菜于农”“先储后运”,在降低农民种植风险的同时保障市民消费需求。(完)

      相关报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19〕10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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