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史上最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规,《条例》有以下几点和婴幼儿配方奶粉相关:
- 明确婴配粉、特配粉等特殊食品不属于地方特色食品
- 国家将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食品列为重点,要求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 加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登记、交易信息监管
- 加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经营者监管,问责将落实到负责人
- 禁止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
- 规范特医食品销售渠道及广告标准
- 规范保健食品宣传及婴幼儿配方食品命名
- 特殊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内容应当与注册或者备案的标签、说明书一致
- 不得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信息
- 细化食品安全“情节严重”情形,强调“从重处罚”
《条例》明确将处罚落实到具体负责人,这无疑将对我国婴幼儿奶粉市场的监管、推动行业发展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