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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加把“防护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运城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9月27日,河津市市场监管局和农业农村局联合在河津市津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召开了“河津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部署会”。11个乡镇市场监管所所长、批发市场管理人员及经营商户参加会议。
  9月27日,河津市市场监管局和农业农村局联合在河津市津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召开了“河津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部署会”。11个乡镇市场监管所所长、批发市场管理人员及经营商户参加会议。
 
  会上农业农村局李峰首先对河津市农业农村局、河津市市场监理局联合下发的《河津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要求,从即日起要求所有食用农产品经营商户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查验留存合格证明,凡外地食用农产品进入河津市各大批发市场时,必须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合格报告,对本地自产自销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时应先到市场快检室进行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会议强调,市场监管局和各批发市场要加大检测力度和抽检频次,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要求商户立即停止销售,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处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障河津市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可追溯;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供稿:河津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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