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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98万!虚假宣传大闸蟹产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22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2021年10月9日,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至上海券耕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主要从事某品牌的蟹券和大闸蟹礼盒的销售及大闸蟹的采购业务。
  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虚假宣传案
 
  2021年10月9日,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至上海券耕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主要从事某品牌的蟹券和大闸蟹礼盒的销售及大闸蟹的采购业务。当事人通过网络旗舰店网页以及大闸蟹防伪戒指二维码扫码内容宣称其销售的大闸蟹“由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某某蟹业公司养殖、销售”“养殖基地: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某某蟹业公司 东经120°41'3.32”至120°57'12.33“、北纬31°20'11.62”至31°35'35.08“”溯源内容:核心湖区,产自苏州市所辖湖区及其沿岸高标准改造池塘所在区域“等,宣传大闸蟹来源为阳澄湖核心湖区。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大闸蟹均为其于2021年9月从江苏其他地区采购,在苗种放养、捕捞等养殖技术要点上均不符合《阳澄湖大闸蟹生产技术规范》的标准。当事人通过平台网页及防伪戒指宣传的内容均为虚假。经统计,在违法行为发生期间,当事人的产品销往全国28个省市,销售金额逾千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销售地域较广、销售金额较大,闵行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从重处罚9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阳澄湖大闸蟹因其知名度高、味道鲜美,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冒牌阳澄湖大闸蟹行销于市,不仅伤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秩序,阳澄湖大闸蟹品牌价值也必然受损。对此,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打击虚假和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体现出维护消费者”吃上真蟹“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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