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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年度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件食品领域案例2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06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2022年,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聚焦民生和新消费领域中的热点问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不正当竞争问题,积极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日前,公布了十大典型案件,食品领域案例2起。
  2022年,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聚焦民生和新消费领域中的热点问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不正当竞争问题,积极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日前,公布了十大典型案件。食品领域案例2起,如下:
 
  五、广汉市某商行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采取发放宣传单的方式邀请消费者到店体验。期间,通过播放视频授课的形式,对其销售的“生长因子”食品进行宣传,视频中宣称:“生长因子”食品有治疗癌症、糖尿病、高血压的功效。经核实,“生长因子”食品系固体饮料,不含任何治疗功效。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构成虚假宣传行为。2022年10月20日,广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罚款20万元。

  十、会理县某桶装水经营部商业诋毁案
 
  当事人在2021年7月9日与四川大凉山巴松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届满后开始经营盛世源天然泉水。在经营过程中,当事人直接给部分原巴松桶装水用户配送盛世源桶装水,并向客户宣传“巴松桶装水质量有问题,水里面有渣渣,质量不合格,向厂家也反映了很多次,但是厂家也不改进,所以不送他家的水”“因巴松矿泉水检查水质有问题现暂停供应,待以后恢复后会继续送巴松矿泉水供我公司饮用”等不真实信息,其行为损害了四川大凉山巴松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巴松桶装水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构成商业诋毁行为。2022年4月15日,会理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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