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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营养学会关于2023年营养健康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16  来源:中国营养学会
核心提示:中国营养学会按照《中国营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面向社会开展2023年团体标准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营养学会及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等文件要求,中国营养学会按照《中国营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面向社会开展2023年团体标准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1.申报项目应当紧密围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内容,以满足营养健康领域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和新模式,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空白。
 
  2. 优先支持符合经济发展方向、市场需求旺盛的标准项目,以满足营养健康食品、膳食营养、营养评估及诊断、人群营养指导、健康食品原料等重点领域的产品、方法、规范等营养健康标准化体系建设需要,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二、申报要求
 
  1. 立项申报单位要求:中国营养学会分支机构及会员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均可提出标准立项申请;申报单位应联合3家(含)以上共用标准的单位共同提出立项建议;如果联合申报单位中有企业单位,原则上必须3家以上同类企业联合申报。开展立项申请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
 
  2. 申报单位在申报标准相关技术领域有扎实的研究基础的,负责人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相关标准研制基础的优先立项。
 
  3. 应有明确的经费来源。
 
  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对于行业发展急需的技术标准,在自筹经费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时,CNS将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支持。
 
  三、材料提交
 
  申报单位将《中国营养学会团体标准项目制修订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寄送至中国营养学会法规标准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同时须将申请书(盖章扫描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本年度标准项目立项申报自通知发布开始,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
 
  四、联系方式
 
  中国营养学会法规标准委员会秘书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4号北京广播大厦    邮 编:100022
 
  联系人: 吴老师 周老师
 
  电 话:010-83554778-811/812
 
  邮 箱:keji@cnsoc.org
 
  中国营养学会
 
  法规标准工作委员会
 
  2023年01月11日
 
  附件:
 
     附件一 2023年团标立项申报的通知.pdf
 
     附件二 CNS团体标准申报表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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