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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用海鲜的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02  来源:秦皇岛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用海鲜的消费提示。
  01

  正规渠道,细心选购
 
  消费者购买海鲜类产品应首选正规商超、超市等销售场所,并索要发票或收据。海鲜本身带菌量较高,其蛋白质分解很快,一旦腐烂变质便大量繁殖病菌、产生毒素,食用后易引起腹痛、腹泻等症状。故要尽可能购买新鲜的海鲜产品,可以通过观察产品色泽是否正常、按压产品看其是否有弹性,初步判断产品是否新鲜。
 
  02

  加工要点,妥善处理
 
  加工时务必要清洗干净海产品的内脏、呼吸器官、排泄器官等。同时,未经热加工的海鲜存在较高食品安全风险,故海鲜最好做到烧熟煮透。加工时也要避免交叉污染,不用盛过海鲜的器皿存放其他直接入口的食品,加工过生鲜的刀具及砧板必须清洗消毒后方可再次使用。
 
  03

  适宜人群,合理食用
 
  海鲜最好不要生食,其实美味的海鲜中可能含有寄生虫卵和细菌,且它们的耐热性都比较强,如果不经过一定的高温烹调,很难完全杀死。海鲜产品储存一段时间后若产生不良气味,不可继续食用。死的贝类、河蟹等水产品不可烹调食用。海鲜和水果最好不要同食。如果吃完海产品后,马上吃水果,海鲜中的钙会与水果中的鞣酸相结合,形成难溶的钙,会对胃肠道产生刺激,甚至引起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最好间隔2小时以上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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