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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药监局抽检肉及肉制品:1批次产品砷含量超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20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核心提示:2015年5月-7月,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17市流通环节共组织抽检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品及水产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等六大类食品439批次,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425批次,不合格产品14批次。

    2015年5月-7月,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17市流通环节共组织抽检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品及水产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等六大类食品439批次,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425批次,不合格产品14批次。

    其中,肉及肉制品共抽检130批次产品,主要为:畜禽肉及畜禽内脏。抽检依据是GB2707-2005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16869-2005鲜、冻禽产品,GB/T9959.2-2008分割肉、冻猪瘦肉,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总汞、总砷、镉、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恩诺沙星、达氟沙星(μg/kg)、硝基呋喃代谢物等22个指标。经检验,1个批次不合格,主要涉及砷含量超标。

    据介绍,长期使用砷含量超标的产品可能会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血液系统、皮肤等造成危害。

省重点抽检(流通环节)肉及肉制品不合格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
不合格项目
检测结果
备注
(流通环节)
1
任城新区定点屠宰场
济宁大吴屯
济宁市任城区凤玲熟食店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振宇蔬菜市场东大门北侧
生猪肝
散装
/
2015/04/28
总砷
1.3(mg/kg)
已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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