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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集中整治小市场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13  来源:中国江西网
核心提示:根据省食药监局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集贸市场(以下简称“三小一市场”)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同时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特定问题调查工作及赣州市2016年度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等相关工作,近日,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三小一市场”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中国江西网讯 彭江洲、记者张梅报道:根据省食药监局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集贸市场(以下简称“三小一市场”)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同时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特定问题调查工作及赣州市2016年度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等相关工作,近日,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三小一市场”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针对白酒、米酒、食用油、粉干、沙河粉、面条、面皮、年糕(黄元米果)、烤肉串、肉丸、鱼丸、糕点、卤肉制品、烫皮(花生巴)、腌辣椒、豆芽、豆制品、凉菜、包子、水饺等品种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主要经营小作坊食品的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餐饮等使用单位;学校周边、旅游景区(点)的小食杂店、小餐饮。
 
    此次专项整治共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治理整顿和巩固提高四个阶段进行,将重点检查食品小作坊生产场所环境卫生、原料采购验收和生产过程等情况,重点解决生产经营卫生条件脏乱差;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同时,将督促农贸市场内经营者严格按照《赣州市城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开展经营活动,督促经营者落实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经营“三无”食品、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合法来源食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检查小餐饮是否持《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具和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是否齐全并保持正常运转、食品原料采购是否索证索票、从业人员是否健康体检,是否存在采购贮存使用“三无”或过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达到“整治一批、提升一批、查处一批、取缔一批”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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