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2016年第一季度(1月-3月)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本次抽检的食品品种细类主要有煎炸过程用油、发酵面制品、肉冻皮冻、其他熟肉制品、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复用餐饮具、酱腌菜等7类食品及相关产品。共抽检样品1408批次,检出43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3.05%。
抽检依据是《GB 7102.1-2003 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其中,潍坊交职学术交流中心有限公司因馒头中添加了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遭到通报。通报如下:
被抽检产品为馒头,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被抽检单位名称为潍坊交职学术交流中心有限公司,被抽检单位地址为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规格型号为散装,生产日期为2016年2月29日,不合格项目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068(g/kg)【标准为不得添加】。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停售等相关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