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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食品过期仍待售商家被罚7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01  来源:湄洲日报
核心提示:6月29日,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陈某送达罚单,没收其过期的黑米10袋、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各类预包装食品108袋和违法所得1068元,对经营的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和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分别处罚2万元和5万元。
  本报讯  (记者  林嫔  通讯员  郑云林)6月29日,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陈某送达罚单,没收其过期的黑米10袋、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各类预包装食品108袋和违法所得1068元,对经营的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和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分别处罚2万元和5万元。
 
  5月12日,该局执法人员对仙游县枫亭镇的一家商贸有限公司配送点进行检查,在其货架上发现摆放有超过保质期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经查,该公司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精选黑米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红茶无法提供进货凭证,其所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货值400元,获利100元;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各类预包装食品货值4750元,获利968元。
 
  6月3日,执法人员向陈某依法送达《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该公司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并告知法人代表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该公司法人代表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要求,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遂作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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