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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餐馆饭菜现活虫 老板态度强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03  来源:长春新闻网
核心提示:前几天张女士和好友相约在餐馆吃饭,本来是件愉快的事,可张女士却说,吃着吃着她就没有食欲了。因为她们在菜里发现了一条红色的肉虫,而且这虫子还是活的。
   前几天张女士和好友相约在餐馆吃饭,本来是件愉快的事,可张女士却说,吃着吃着她就没有食欲了。因为她们在菜里发现了一条红色的肉虫,而且这虫子还是活的。
 
  30号中午,赵女士在重庆路胡同与清明街交会处附近的一家名为新四方烤肉炒菜的餐馆吃饭,席间发现一条长约2厘米的红色肉虫正在香菜上蠕动。赵女士用手机拍摄下来。
 
长春一餐馆饭菜现活虫 老板态度强硬
 
  赵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她和朋友二人一共点了三个菜,分别是蒜蓉油麦菜、茄子和拔丝白果,当发现菜里有虫子后,赵女士先是向饭店的服务员反映了情况,随后便想再换一家餐馆就餐,但是此时饭店的老板却提出,赵女士需要先买单。
 
  赵女士说,当时老板的态度很强硬,对于菜里为何有虫子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也没有因此表示歉意,只表示赵女士必须得先买单再离开,至于有虫子的菜品,赵女士可以选择退菜或换菜,但是其他的费用必须全额支付。最终,赵女士表示,包括有虫子的菜品,她都可以全额买单,但是饭店必须得给她提供正规发票。
 
  赵女士提供的发票显示,当时消费为76元。赵女士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感官性异常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时,食品内更不可混有异物。由此,店方对于菜里的虫子,需要给出说法。对此,饭店方面又是什么说法?8月1号,记者来到这家饭店了解情况。
 
  餐馆老板表示,我是学法律的,我在学法律的时候,可能你还不知道干啥呢,我只接受公安局、工商局领导……听懂我的意思不?我合法企业,麻烦你到楼下去,我已经对你很客气了……
 
  虫子究竟从何而来?赵女士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餐馆老板并未做出正面回答。随后,记者和赵女士一同,将情况反映到了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尽快组织审查小组,到餐馆实地了解情况。如果情况属实,将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对餐馆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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