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当时工厂内正在加工豆制品,并将大量产品打包准备外送。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工厂没有任何相关证照,且生产区域十分简陋,仅用几块木板搭建而成,有些生产工具已经发霉。执法人员还发现了“蓄电池补充液”。
东山街道食药监所所长易鸣介绍,微量的硫酸是可以用于食品添加的,作用是防腐,延长其保质期,但必须是用于食品添加的硫酸,而蓄电池补充液是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用于食品加工的。据该作坊老板介绍,工厂内的蓄电池补充液并不是用于制作食物,而是用于自己的电动三轮车补充电池。易鸣强调,不管是否用于食品添加,蓄电池补充液不允许存放在食品生产经营的场所。
11月22日,易鸣告诉记者,已责令该作坊停业,产品将进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