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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最小一家”无证经营被罚2000多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1  来源:中国消费网
核心提示:7月9日,记者从重庆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上获悉,成都最小一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加盟商提供食材,近日被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21278.1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5594元,罚没款合计21516894元。
  7月9日,记者从重庆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上获悉,成都最小一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加盟商提供食材,近日被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21278.1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5594元,罚没款合计21516894元。
 
  2017年5月25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碚区分局接电话举报称,有6人通过美团、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订购了“最小一家”烤肉饭(北碚店)销售的餐饮食品,在食用后,相继出现呕吐、腹泻、腹痛症状。后经疾控中心确认,本次食物中毒为金黄色葡萄球菌毒素型中毒,并从该经营店中使用的原材料鸡肉中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最小一家”烤肉饭(北碚店)自2017年4月1日开始食品经营活动,主要从事餐饮食品网络外卖,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旗下品牌“最小一家”烤肉饭加盟门店配送食材,在2017年4月至2017年7月间,共购进“最小一家”烤肉(5kg/袋,2袋/件)5749件,库存408件,抽样2件,销售5339件,购进价格139元/件,销售给加盟店的价格为185元/件,货值金额共计1063565元,违法所得245594元。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从重处罚:没收库存的“最小一家”烤肉408件;没收违法所得245594元;处以罚款21278.13万元,罚没款合计215168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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