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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行刑衔接到位打击食药犯罪有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7  来源:中国医药报
核心提示:“今年上半年破案数较去年全年上升280%。成果主要是在5月14日自治区公安厅在下发2018年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后取得的。”日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的一次会议上,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政委付晨介绍了上半年食药案件查处情况。当前,新疆打击食药违法行为体现出“行政主管机关前台唱戏,公安机关后台支撑”的联合办案新局面。
  “今年上半年破案数较去年全年上升280%。成果主要是在5月14日自治区公安厅在下发2018年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后取得的。”日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的一次会议上,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政委付晨介绍了上半年食药案件查处情况。当前,新疆打击食药违法行为体现出“行政主管机关前台唱戏,公安机关后台支撑”的联合办案新局面。

  行刑衔接制度化
 
  因行刑衔接不到位,在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工作中出现协调配合不到位、立案率不高、量刑偏低等问题。4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药监局联合自治区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食安办研究制定并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之间按照属地管辖、同级衔接的原则,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涉案物品处置、线索通报、协作配合、信息共享与考核等工作机制。衔接不畅的情况随之改变。
 
  据介绍,目前网络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在“线索发现、证据收集、责任认定”等方面都遭遇难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安办主任、自治区食药监局党组书记盛焉江表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在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前期调查取证、中期抓捕审理、后期完善监管等环节密切协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盛焉江介绍,自治区食药监局“行刑衔接”工作模式,适用于自治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办理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领域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凡是涉案线索一律相互通报,建立绿色通道。

  行刑衔接常态化
 
  “行刑衔接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须依靠制度化、常态化路径才能建立完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药监局稽查局局长马国明说。
 
  《办法》出台的同时,自治区食药监局联合公安厅等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轮流主办。
 
  为进一步加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与司法机关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席会议还特邀自治区农业厅、畜牧厅、林业厅、水产局和海关部门参加。由自治区食药监局主办的第一次联席会议围绕2018年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互相通报食品药品涉刑案件移送、法律监督、联合执法、刑事审判的情况,分析解决行刑衔接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联席会议交流中,有关单位表示,希望《办法》在查处案件移交程序、涉案金额标准等方面进一步细化。
 
  盛焉江也表示,必须完善机制,促进行刑衔接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对行刑衔接中存在的问题,要采取“解剖麻雀式”会商,一一给予解决。
 
  行刑衔接显威力
 
  据悉,今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挂牌成立“食品药品和环境违法犯罪打击中心”。此后,自治区食药监局与公安厅不断完善以执法联动、资源联合、行刑衔接为核心的工作机制,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售假劣药品犯罪等。今年1月至今,全区公安机关共立食药类刑事案件14起,侦破14起;捣毁制假黑作坊、黑窝点5个。
 
  据了解,6月2日起,自治区食药监局和公安厅联合对地域性制假售假“顽疾”开展专项行动,行动将持续到11月30日。“我们建立了每月会商研判机制,实现执法资源、执法信息共享互通。”付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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