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保健品  烟台  周黑  海产品  黑作坊  黑窝点  奶粉  小龙虾  全聚德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要闻 » 食品安全 » 正文

盐城3男子非法电捕鱼3斤 被罚60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23  来源:荔枝网
核心提示:22日盐城市响水县渔政监督大队接收一起非法电捕鱼案件,对响水县六套中心社区唐友村三村民李某兵、徐某某、李某友非法电捕鱼行为予以每人2000元处罚。
  22日盐城市响水县渔政监督大队接收一起非法电捕鱼案件,对响水县六套中心社区唐友村三村民李某兵、徐某某、李某友非法电捕鱼行为予以每人2000元处罚。
 
  21日晚上10时许,响水县公安局六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辖区唐友村有多人在从事非法电捕活动。接到举报后,当地派出所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将正在电鱼的李某兵、徐某某、李某友三人当场抓获。原来,当天晚上,村民李某兵晚上闲着没事,在村庄附近的一条小河内用水泵将水吸掉,又喊来村上的徐某某、李某友用以前使用过的电捕鱼工具进行电鱼。
 
  公安人员现场查获3斤重鱼货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三位当事人给予每人2000元处罚,没收电捕工具,放生刚捕的小鱼。
 
  3斤小鱼,罚款6000元。 “出重拳,下狠手”,让违法者付出高额代价。响水公安、渔政将进一步联合行动,加大打击非法电捕鱼行为,坚决遏制非法电捕鱼嚣张气焰。
 
 
[ 热点要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热点要闻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