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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东丽分公司经营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01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核心提示:2019年1月30日,天津市东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官网通告关于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东丽分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月30日,天津市东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官网通告关于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东丽分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
 
  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宏赫即食海蜇丝(抽样单编号:GC181211060116,生产日期:2018-9-1,规格型号:180g/袋),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不符合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天津市东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情况。经调查,当事人购进40袋宏赫即食海蜇丝,用于抽检8袋,销售给上门顾客(已无法查清具体销售对象)20袋,库存12袋被执法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本办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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