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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发布消费警示:慎食贝类水产预防中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16  来源:中国消费网
核心提示:夏秋季节是贝毒(麻痹性贝类毒素等)中毒的高发期。为防止贝毒中毒,5月14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夏季谨慎食用海虹(贻贝)、扇贝、蚬子等贝类水产品。
   中国消费者报大连讯 夏秋季节是贝毒(麻痹性贝类毒素等)中毒的高发期。为防止贝毒中毒,5月14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夏季谨慎食用海虹(贻贝)、扇贝、蚬子等贝类水产品。
 
  据了解,贝类本身不含毒素,但有时贝类因滤食有毒藻类后,毒素会蓄积在其体内,而致使贝类含有毒素。毒素污染主要发生在沿海地区,与赤潮关系紧密。麻痹性贝类毒素是我国海洋赤潮毒素中最常见的毒素之一,约占藻毒素引起中毒事件的87%。这种毒素遇热稳定,易被胃肠道吸收,且难以被人的消化酶所破坏,人一旦食用,很快释放并呈现毒性作用,引起人体神经肌肉麻痹,轻者出现口唇麻木和刺痛感、四肢肌肉麻痹等症状,重者可导致呼吸肌麻痹而死亡。目前尚无特效解毒治疗方法和药物。
 
  消费者应从正规途径购买贝类,不要购买及食用有毒赤潮海域的贝类。贝类毒素主要集中在贝类的中肠腺,加工新鲜贝类时要去除中肠腺等内脏。食用贝类要适量,不宜一次大量食用,最好不食用蒸煮贝类的汤汁。若食用贝类后出现口部及四肢麻痹、刺痛,肠胃不适如呕吐、腹泻等疑似中毒症状,首先拨打120,尽快到医院处理,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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