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等8大类食品358批次样品。其中,1批次奶油老婆饼、1批次泰国风味炒米因酸价不合格遭通报。
不合格样品分别为:标称长沙凯麦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油老婆饼(糕点)、标称浏阳市永安镇湘思坊食品厂生产的泰国风味炒米,酸价检出值分别为8.2 mg/g、4.2 mg/g。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根据《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规定,糕点、面包中酸价应≤5mg/g;根据《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规定,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酸价应≤3 mg/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相关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