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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8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核心提示:7月26日,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核查处置情况。2019年7月25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6期)》,其中涉及安顺市辖区范围内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销售的馒头监督抽检不合格。该局在前期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已第一时间责成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告涉及的抽检不合格单位开展调查处置。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26日,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核查处置情况。2019年7月25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6期)》,其中涉及安顺市辖区范围内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销售的馒头监督抽检不合格。该局在前期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已第一时间责成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告涉及的抽检不合格单位开展调查处置,核查处置情况具体如下:
 
  关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2019年3月21日生产的馒头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后,于2019年4月11日向企业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经初步调查,该馒头生产2600个,销售价为1元/个,已经销售2380个,封存库存馒头220个,违法经营额为2380元,违法所得345元。当事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馒头的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要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关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企业做出处罚如下:(一)没收已查封的馒头210个、复配甜味剂(蛋白糖40.3g);(二)没收违法所得叁佰肆拾伍元整(?345.00元);(三)处罚款柒万元整(?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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