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14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保健食品等6类食品13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合肥市包河区詹小贝食品店经销的、标称安徽詹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宣城)生产的蜜枣(凉果类)(分装)、兰花枣(凉果类)(分装)、兰花枣(凉果类)(散装称重),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庆旺鲜生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安庆市金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泰荔枝干,淮北市家和福顺商贸有限公司安邦店经销的、标称安徽君彩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枸杞子,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过量使用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如长期过量食用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食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对健康产生危害。
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为安徽天润多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固镇分公司(蚌埠市)经销的、标称合肥市松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苦荞片(蜜汁烤翅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安徽凯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合肥)经销的、标称宣城市中良枣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兰花枣,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造成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合肥、宣城、安庆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蚌埠、合肥、安庆、淮北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