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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通报17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等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2
核心提示:2020年12月31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47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食品添加剂等23类食品293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7批次。
   2020年12月31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47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食品添加剂等23类食品293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7批次。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沙坪坝区秦琳副食店销售的、标称自贡市八戒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味腊肠(腌腊肉制品),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北部新区喜乐汇超市销售的、标称彭水县协伟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纯芝麻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璧山区李萍干鲜批发店销售的大头菜(酱腌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胭脂红为水溶性偶氮类着色剂,在食品行业中应用广泛,可改善食品的外观和色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胭脂红及其铝色淀在腌腊肉制品中不得使用。胭脂红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在腌腊肉制品生产过程中,企业为凸显产品色泽,超范围使用胭脂红。胭脂红是合成着色剂,合成着色剂没有营养价值,长期过量食用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乙基麦芽酚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香料,可作为烟草、食品、饮料、香精、果酒、日用化妆品等的香味增效剂、香味改良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精香料。食用植物调和油中乙基麦芽酚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乙基麦芽酚价格低廉、用量少的特点,在食用植物油中掺入调香、调色违规添加物,以次充好,以普通油充高档油。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江北区渝味轩食品经营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大渝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达州市通州区宏悦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牛肉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开县孙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心连心超市中华城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开州区盛山冰薄食品厂生产的冰薄饼(烘烤类糕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川区乖媳妇副食经营部阳建军销售的、标称成都市川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子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前进支路6栋杨家坪市场正一层1区106、107号陈荣华销售的、标称浙江喜传天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糊,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类除外)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 CFU/g。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6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荣昌区徐妹子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市缘福旺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璧山区亨宝乐食品厂生产的泡椒臭干子(调味面制品),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要求;沙坪坝区嘴上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湖南乔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味葵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坪坝区诚实蔬菜批发配送部销售的、标称重庆东盛禾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纯正菜籽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璧山区雷飞平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四川省广汉卓越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芝麻香油(分装),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津区鑫尧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华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华桦炒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足区王国明食品经营店销售的、标称四川阳丰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头道原酿香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但过高时可能会引发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为0.80g/100g,其他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为0.50g/100g。

  溶剂残留量 食用植物油的制取一般有两种方法:压榨法和浸出法。溶剂残留量中的溶剂是指浸出工艺生产植物油所用的溶剂。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在后续工艺中未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或去除不彻底,或又将此类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4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为合川区众享利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眉山市润居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玫瑰花酒(露酒),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甲醇(按酒精度100%vol折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捌零食品店销售的韭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秀山县鹏援超市销售的上海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秀山县鹏援超市销售的小米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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