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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拟修订兽医控制产品进口过程中需提交相关文件的程序和原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3  来源:海关总署
核心提示:2021年8月3日,土耳其农林水产部食品安全与控制总局发布公告,拟修订《兽医控制产品进口过程中需提交相关文件的程序和原则》。
  2021年8月3日,土耳其农林水产部食品安全与控制总局发布公告,拟修订《兽医控制产品进口过程中需提交相关文件的程序和原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成分清单:进口商出具使用的原材料、辅助物质和添加剂的文件;
 
  (2)标签或标签样张要求;
 
  (3)大西洋蓝鳍金枪鱼(Thunnusthynnus)和太平洋蓝鳍金枪鱼(Thunnusorientalis)产品贸易时提交的国际文件;
 
  (4)控制文件、原产地证书、兽医卫生证书、规格成分证明、受兽医控制的产品等的定义;
 
  (5)控制文件阶段应提交的文件及其程序和原则;
 
  (6)进口阶段应提交的文件及其程序和原则;
 
  (7)过渡期规定。
 
  在该公告生效之日之前,已签发单证产品的进口自该公告生效之日起45天内按照原要求进口有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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