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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瓜多尔发布食品及化妆品中添加非精神活性大麻及其衍生物监管控制草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22  来源:海关总署
核心提示:2022年6月16日,厄瓜多尔国家卫生局发布供人类消费用品添加非精神活性大麻及其衍生物监管控制草案,意见征集期至2022年6月22日。
   2022年6月16日,厄瓜多尔国家卫生局发布供人类消费用品添加非精神活性大麻及其衍生物监管控制草案,意见征集期至2022年6月22日。草案第7章及第8章分别为食品、化妆品中添加非精神活性大麻及其衍生物的监管要求,其中食品部分主要内容为:(1)加工食品及膳食补充剂中可添加经卫生局批准的非精神活性大麻及其衍生物成分,如添加未经批准的其他非精神活性大麻及其衍生物成分,则食品中添加量以大麻二酚(CBD)计需低于70mg/天,所有加工食品或膳食补充剂中四氢大麻酚(THC)及其异构体的总和不得超过1mg/天;(2)相关食品须通过厄瓜多尔单一窗口(VUE)提前提交注册申请,并提供产品中CBD及THC检测报告、重金属含量检测报告、产品标签等供审核;(3)产品标签要求:标明CBD及THC含量及其特定字体、颜色要求,包括“婴幼儿、18岁以下青少年、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得食用”等在内的警示语,品名中需包括大麻及其衍生成分名称,原料的可追溯性信息等。化妆品部分主要内容为:(1)化妆品中允许添加非精神活性大麻及其衍生物成分,THC含量不得超过1%;(2)提前注册程序及其提交资料:包括化妆品配方、THC含量检测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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