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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拟修订自第三国进口特定食品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20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核心提示:2023年4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Ref.Ares(2023)2711632号草案,拟修订法规(EU)2022/2292中制定的自第三方国家进口特定食品的相应要求,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5月15日。
   2023年4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Ref.Ares(2023)2711632号草案,拟修订法规(EU)2022/2292中制定的自第三方国家进口特定食品的相应要求,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5月15日。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新增规定,要求蜂蜜及蜂产品来自其根据法规(EU)2017/625制定及更新的注册企业名单,并将就此要求给予一定的过渡期;(2)澄清允许进口至欧盟的鲜肉、碎肉等肉制品原料或是来自第三国注册企业,或是来自成员国;(3)修订部分耐贮藏复合产品可豁免批批附有官方证书规定的适用范围,明确当复合产品中含有的明胶或胶原蛋白来自反刍动物骨骼时,该豁免条款不适用;(4)澄清“对于非来自反刍动物骨骼的明胶胶囊,不需随附官方证书”条款,明确这一要求不仅适用于空胶囊,也适用于已填充、作为复合产品或动物源性产品一部分的胶囊配料;(5)将高精炼动物源性产品涵盖的HS编码范围由“2930、2932、3503、3507或3913”修订为“2932或3503”。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ec.europa.eu/info/law/better-regulation/have-your-say/initiatives/13650-Public-health-import-conditions-for-food-amendment_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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