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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咨询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3项具体实施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2-02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咨询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3项具体实施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答复。
  问:
 
  咨询GB28050中第4.3项规定添加了营养强化剂的预包装食品需要在营养成分表中标注具体含量,若我以普通小面包糕点中按预包装食品进行生产销售,小面包里添加了复配乳化酶制剂(该制剂中包含维生素C),那是否需要在营养成分表中标注维生素C在产品中的具体含量?
 
  答:
 
  食品标签中是否需要标注维生素C的具体含量,应根据维生素C是以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还是以营养强化剂添加在食品中进行判断,如果维生素C(即:抗坏血酸)是作为面粉处理剂或者抗氧化剂添加到复配乳化酶制剂中,则其起到的作用就是食品添加剂的作用;如果添加维生素C是为了增加食品的营养成分(价值),其起到的作用就是营养强化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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