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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导航找扇贝,獐子岛这一次原形毕露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25  来源:第一财经
核心提示:6月24日,证监会发布消息称,证监会近日依法对獐子岛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对獐子岛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15名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对4名主要责任人采取5年至终身市场禁入。
  狼来了的故事在A股公司獐子岛(002069.SZ)一次次重演,只不过主角不是狼,而是扇贝,一次又一次“溜走了”。
 
  2014年起,獐子岛家的扇贝经历了集体“出逃”、“饿死”之后,在这6年间一再上演曲折惊奇的、来来回回的“精彩续集”。不过,在历经2年的调查后,“扇贝的故事”终于迎来监管调查结论和罚单。
 
  6月24日,证监会发布消息称,证监会近日依法对獐子岛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对獐子岛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15名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对4名主要责任人采取5年至终身市场禁入。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启动诉讼,正式起诉要等证监会对獐子岛的立案调查程序结束,并且出具了处罚决定书。也就是说,随着证监会对獐子岛的处罚尘埃落定,投资者索赔即将拉开序幕。
 
  证监会揭獐子岛3宗罪
 
  此次《证监会会对獐子岛公司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中,证监会提出,獐子岛2014年、2015年已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况下,客观上利用海底库存及采捕情况难发现、难调查、难核实的特点,不以实际采捕海域为依据进行成本结转,导致财务报告严重失真,2016年通过少记录成本、营业外支出的方法将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2017年将以前年度已采捕海域列入核销海域或减值海域,夸大亏损幅度。此外,獐子岛还涉及《年终盘点报告》和《核销公告》披露不真实、秋测披露不真实、不及时披露业绩变化情况等多项违法事实。证监会称,獐子岛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獐子岛扇贝出逃最早要追溯到2014年。
 
  2014年10月,獐子岛曾发布公告称,因北黄海遭到几十年一遇异常的冷水团,公司在2011年和部分2012年播撒的100多万亩即将进入收获期的虾夷扇贝绝收。受此影响,公司2014年前三季度的业绩,将由预计中的盈利变为亏损8亿余元。
 
  在2014年獐子岛“黑天鹅”事件后,相关监管部门曾专门对獐子岛进行了专项核查,发现其存在部分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规范、海域收购决策存在瑕疵、深海底播缺乏充分论证等问题,并对其出示了“责令改正的决定”和“警示函”。
 
  大批投资者索赔已上路
 
  为了查清獐子岛案,证监会甚至动用北斗卫星系统进行调查。獐子岛公司案的查证涉及对深海养殖水产品底播、捕捞、运输和销售记录的全过程追溯。证监会统筹执法力量,走访渔政监督、水产科研等部门寻求专业支持,依托科技执法手段开展全面深入调查。獐子岛公司每月虾夷扇贝成本结转的依据为当月捕捞区域,在无逐日采捕区域记录可以核验的情况下,证监会借助卫星定位数据,对公司27条采捕船只数百余万条海上航行定位数据进行分析,委托两家第三方专业机构运用计算机技术还原了采捕船只的真实航行轨迹,复原了公司最近两年真实的采捕海域,进而确定实际采捕面积,并据此认定獐子岛公司成本、营业外支出、利润等存在虚假。
 
  獐子岛扇贝出逃闹剧终于落下帷幕,但是投资者索赔才刚刚拉开序幕。
 
  獐子岛事件牵动了很多投资者的神经,更有不少投资者表示“再也不相信扇贝了”。后续,投资者如何进行索赔成为了一大关注点。
 
  臧小丽向第一财经记者介绍,由于投资者索赔诉讼,有行政处罚前置程序。也就是说,投资者索赔,要以证监会对违规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文件为前提。“目前,就此案件给我寄来资料的投资者已经有大概100人。”臧小丽称。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投服中心也参与到獐子岛事件的索赔中。
 
  结合獐子岛此前公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内容,以及2018年1、2月份间獐子岛的相关公告内容来定的,臧小丽认为,有望获赔的獐子岛投资者的范围暂定为: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1月30日之间买入獐子岛股票,并在2018年1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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