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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粮食局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2  来源:湖北粮食局

省粮食局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现将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省粮食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粮食的意见》(国粮政〔2016〕46号)要求,落实省粮食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粮食建设的意见》(鄂粮发〔2016〕27号),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管理职责,扎实推进粮食法治建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粮食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督导作用,及时调整机构,明确人员分工,分解落实各处室职责,认真完成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部署安排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等重大粮食法治活动,形成抓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和有利环境。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持续倡导大粮食理念、市场理念和依法行政理念,切实加强对全省粮食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出台《2017年粮食行业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将粮食行业政策法规宣传作为法治粮食建设重要内容,促进依法管粮。在全省粮食工作会议上统一安排部署有关工作,推动基层粮食行政部门落实责任,工作抓常抓实。三是推进从严治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全会和省纪委会议精神,落实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的要求,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制度执行力。局党组书记开展廉政讲课,全面梳理剖析近年来粮食系统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开展对局机关处室和局直单位巡察工作,坚持季度巡察暗访和讲评通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推动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开展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和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提振精神面貌,强化工作效能。


(二)切实履职尽责,依法加强粮食行政管理。


一是精心组织粮食收购工作。积极担当粮食收购组织、协调、监管、服务主体责任,及时会商部署收购工作,先后启动小麦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主动应对今年连续阴雨天气影响,及时增设收储库点,缓解收储矛盾;适当放宽省级成品粮动态储备(中晚稻)收购质量标准,充分发挥产粮大县粮食烘干能力,组织抢烘抢晒,减少农民损失;把秋粮收购中防范和查处向种粮农民“打白条”行为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填补对粮食经纪人售粮行为的监管漏洞;会同多部门开展巡回检查,切实维护收购秩序,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到实处。二是着力推进粮油产业转型发展。每年争取国家和省用于粮食产业和仓储物流方面的政策资金超过6亿元,集中用于企业精深加工项目贴息、龙头企业承担成品粮动态储备等,培养了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与成果应用推广,在优质稻储存技术研究与应用、粮库信息化建设和标准制定上均取得了突破。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培育打造“湖北粮、荆楚味”地域品牌总要求,通过主流媒体打造“荆楚大地”公共粮油品牌。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建设周转仓和烘干整理设施,着力提升粮食产后服务能力。深入实施荆楚粮油“走出去”行动计划,先后组织到云南、重庆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成功举办2017第十九届湖北荆楚粮油精品展交会。三是全面启动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将我省纳入第一批“优质粮食工程”重点支持省份,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全省总体实施方案、三年实施总体规划和创建“优质粮食工程”示范县、“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等子方案,即“1+1+4”方案,落实专项资金6.5亿,全面启动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四是不断深化粮食流通改革。提请省政府出台实施全省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依法履职。继续深化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改革,目前全省有改革任务的82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一县一企、一企多点”整合组建任务;全省县市中心粮库资产确权、土地变性完成96%,年底前可以完成改革任务。五是抓好粮食流通监管。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注重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加强对粮食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完善决策流程。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反复研究论证。重大项目、资金分配先由局长办公会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提出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相关责任处室协商具体落实意见,充分征求服务对象和专家的意见,开展法制审核后再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多方参与。制订重大发展规划,事先都广泛征求意见,聘请专家参与评审论证,建立起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主管部门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三是注重防控风险。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决策中的作用,坚持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局长办公会、党组会,对决策过程及结果进行合法性审查,局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监督。在制定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意见、项目资金分配等重大事项时都严格依法按程序科学决策。四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在省政府统一部署指导下,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上报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批表并制印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汇编1本,清理省政府及办公厅、冠经省政府同意规范性文件6个,清理工作按期完成。及时协调省委法规室,自查2016年党组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完善2017年有关文件审核报备手续,确保各项工作符合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下发了《湖北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对3件党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核报备。


(四)以开展粮食行业“四个专项治理”和“大快严”集中行动为重点,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坚持以守住管好“天下粮仓”为己任,强化粮食安全的底线意识。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四个专项治理”。从今年5月份开始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省粮食系统开展政策性粮食购销管理、储粮安全、粮食流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财务管理专项治理,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建立从源头上防治粮食系统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全省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净化粮食流通环境。组织5个检查组抽查了16个市州,30多个县市,80多个库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粮食安全隐患领导包案制度,督促各地认真整改并严肃问责。二是认真部署落实“大快严”集中行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8月24日,提请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童道驰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大快严集中行动”全面展开。9月7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粮食安全工作,省长王晓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强调要坚决守住管好“天下粮仓”,筑牢粮食安全底线,为粮食系统深入推进依法管粮治粮提供了重要指导。三是从严查办重大涉粮案件。以维护农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协调当地政府和中储粮、农发行等部门,积极有效处置襄阳万宝和泥咀涉粮重大案件,按照管理权限严肃追责问责,并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和治理,对涉粮违纪违法形成震慑。截至11月底,全省共查处各类涉粮案件200余起。四是加强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针对执法力量不足、新进人员多的实际,坚持立足岗位以老带新和通过重大任务培养锻炼等提升能力。局领导带队参加全国粮食流通监管交叉执法工作,受到国家粮食局来函表扬,同时锻炼了队伍。全省选派14名执法业务骨干参加全国执法能力培训,整体提高执法能力。


(五)强化行政监督,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工作督导。以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为抓手,强化行政监督,组织对市、县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进行了考核和通报,列出问题清单,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加强对基层粮食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粮食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以案释法”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指导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能力,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二是清理调整行政权力清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权责清单制度,梳理省粮食局行政权力事项,将我局事项由6项调整为7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单两库一表一细则”基本建立。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制定公共服务事项13项,研究制定我局公共服务事项指南,做好网上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积极支持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等10项职权赋权于经济发达镇。三是做好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依法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招投标有关工作,并同时公布信息公开监督渠道,积极回复政策咨询。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现场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好信访分类处理工作,出台《省粮食局重要信访事项交办督办制度》,依法办理信访案件14起,其中,13件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


(六)做好基础工作,强化法治建设保障。


一是加强法治基础建设。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评估,查找和整改问题。将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考核中予以报告。坚持落实中心组学法、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局机关人员运用“无纸化在线学法用法”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目前均已达到规定的学分。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政府采购,完成了年度法律顾问的聘请工作,协调法律顾问单位派出专门律师参与省粮食局重大项目招投标、合同文本审查、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信访、规范性文件起草等重要行政决策,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粮工作。三是常抓粮食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了省粮食局普法责任清单;会同省农业厅、省教育等部门,开展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在全省开展粮食政策和粮食法治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日、国家安全日宣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系列活动和微电影展播,强化法治观念。


二、问题与不足


省粮食局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对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粮食行政执法文书档案不规范、不健全;二是部分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经费及人员编制没有很好落实,缺乏法律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三是法治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18年工作思路


省粮食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结合粮食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法治工作规划,制定实施法治粮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法治健全机制,强化措施,指导全省粮食部门扎实工作,不断提高法治粮食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粮食流通制度体系。


加强粮食立法修规工作,修订《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两部省政府规章,同时,加强粮食流通配套制度建设,及时制定或修订粮食市场准入、粮食市场监管、粮食统计等方面的制度办法。严格落实粮食规范性文件廉洁性及风险评估、合法性及公平性审查制度,认真进行清理、备案和公示公告。


(二)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和事后监管。依法推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及时清理和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完善公共事项服务指南。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做到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深入系统论证,集体讨论决定,集思广益科学决策。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政策法规机构人员,协调好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工作,在重大决策制定、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合同签订等工作上,加强论证,依法实施,防控法律风险。


(三)加强和规范粮食行政执法监督。


严格实行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程序法定、案卷规范、记录齐全。加强粮食行政执法监督,认真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粮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刊载依法行政有关信息。丰富粮食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调整充实监督执法机构人员,加强对基层粮食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在工作调研、业务培训中加强法治建设方面内容的布置和研究,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水平。


(四)主动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对各方监督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依法处理。


湖北省粮食局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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