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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餐饮服务单位禁止采制售河豚及其制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6  来源:西安晚报
核心提示:天气转热,食物中毒问题易发,日前市食药监局要求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禁止采购、加工制售河豚及其制品、发芽土豆等。
      天气转热,食物中毒问题易发,日前市食药监局要求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禁止采购、加工制售河豚及其制品、发芽土豆等。
 
  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发生,市食药监局要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严把安全关口。不得采购、使用、加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禁止采购、加工制售河豚及其制品、四季豆、发芽土豆及野外捡拾的蘑菇、野菜和野味。加工环境、工具容器和餐饮具应严格消毒,食品应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禁超范围、超负荷经营,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售凉菜。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饮食安全。家庭用餐应购买新鲜的原辅料,不购买街头流动摊贩提供的食品,热菜烧熟煮透;不要食用剩菜剩饭和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以及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豆浆、四季豆、发芽土豆、野生蘑菇等食物;生吃瓜果蔬菜时要洗净消毒并尽可能去皮。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餐饮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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