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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宁区推动“阳光餐饮”提档升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6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核心提示:今年五月,常州市政府正式发布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18-2020年”行动方案。方案第18条就推进“阳光餐饮”提出具体要求。
  今年五月,常州市政府正式发布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18-2020年”行动方案。方案第18条就推进“阳光餐饮”提出具体要求。
 
  作为在全市发起推进“阳光餐饮”的先行区,近日,常州天宁区组织召开“阳光餐饮”工作推进会,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贺东俊,天宁区委常委、副区长顾潮等出席会议。会上,常州大酒店等首批20家企业进行“阳光餐饮”创建签约。
 
  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贺东俊表示,随着“网络市场监管服务示范区”创建的深入推进,将在网络订餐单位中推行“阳光厨房”以规范网络供餐。消费者只需下载“常州阳光餐饮APP”或是“安心食品药品工程”公共服务平台,即可查看任何一家上线“阳光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天宁区区委常委、副区长顾潮强调,“阳光餐饮”的主体是企业,需要依靠政府引导、行业推动、企业实施、多方监督。区政府为此将设立专项“引导资金”,按照“早做多得、多做多得”的原则兑现。
 
  目前,天宁区共有餐饮企业、食堂等近6000家。各镇、街道食安办将围绕全市创建要求,围绕区里确定的重点区域,确定首批实施单位,酝酿第二批、第三批单位,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将分为三年,在去年竹林南路“阳光厨房”示范街、采菱科技园“4D阳光食堂”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天宁区市场监管局与区文教局在全区80家学校食堂推进“阳光餐饮”,还将联合区民政局覆盖所有养老机构,全区争取在年内共建成477家“阳光餐饮”单位。
 
  下一步,天宁区将围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推进景点周边和车站码头等重要节点周边的餐饮、农家乐等单位,创建不少于100家“阳光餐饮”。实现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落实,中型以上社会餐饮单位60%以上实现厨房操作网上实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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