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二巡察组于12月10日开始,开展为期半月的养殖业项目实施情况巡察工作,巡察主要对象是2016—2018年近三年来养殖业项目实施的单位。巡察采取明察和暗访两种方式,从这三年养殖业项目实施单位中按乡镇布局随机抽取三分之一进行明察,对存在问题的或有群众举报的单位必须进行明察或暗访,查明具体情况。 本次巡察的目的是:查清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项目实施后是否达到理想的效果,尤其是粪污治理项目实施的的情况和效果。对在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效果不明显的,责成项目实施的监管单位区畜牧水产局、区财政局加强整改落实,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收回项目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违纪违法的事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