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保健品  海产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食品资讯 » 正文

弯曲乳杆菌获批新食品原料 还有明日叶和枇杷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30
核心提示:5月29日,卫健委发布公告,通过弯曲乳杆菌、明日叶和枇杷花为新食品原料。 据庶正康讯了解,三种新食品原料均为首次批准,卫健委首次受理时间为弯曲乳杆菌(2015年受理)、明日叶(2016年受理)、枇杷花(2017年受理)。
   5月29日,卫健委发布公告,通过弯曲乳杆菌、明日叶和枇杷花为新食品原料。 据庶正康讯了解,三种新食品原料均为首次批准,卫健委首次受理时间为弯曲乳杆菌(2015年受理)、明日叶(2016年受理)、枇杷花(2017年受理)。 
 
  01弯曲乳杆菌
 
  中文名称
 
  弯曲乳杆菌
 
  拉丁名称
 
  Lactobacillus curvatus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使用范围:发酵肉制品、发酵乳及乳制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婴幼儿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3.食品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弯曲乳杆菌(Lactobacillus?curvatus)属于乳杆菌属,从传统发酵肉制品中分离得到。该菌种已列入欧洲食品安全局资格认定(QPS)名单的推荐生物制剂列表中,并列入国际乳品联合会公报(Bulletin?of?the?IDF?455/2012)的“在发酵食品中有技术必要性的微生物品种目录”中,在丹麦列入“用于食品的微生物列表”,用于肉制品、乳制品和鱼类制品的加工。含有弯曲乳杆菌的发酵肉制品已在欧美多国销售多年。此次申报的弯曲乳杆菌拟用于发酵肉制品、发酵乳及乳制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弯曲乳杆菌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鉴于弯曲乳杆菌在婴幼儿人群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婴幼儿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食品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02明日叶
 
  中文名称
 
  明日叶
 
  英文名称
 
  Ashitaba stem and leaf
 
  基本信息
 
  来源:伞形科、当归属明日叶(拉丁名称:Angelica keiskei)
 
  食用部位:茎和叶
 
  推荐食用量
 
  鲜品≤50克/天(干品推荐食用量以鲜品折算)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2.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有关蔬菜的规定执行。
 
  明日叶(Angelica?keiskei)是一种原产于日本的伞形科当归属多年生草本植物,已在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作为食品原料使用。有资料证明,我国部分地区自2008年开始引种明日叶,现已在山东、海南、江苏、四川、贵州、云南、广东、辽宁等多省种植。民间通常用其嫩茎叶凉拌、炒食、榨汁、汆汤,或以炒茶、干磨粉的方式食用。此次申报的新食品原料为明日叶的茎和叶,鲜品推荐食用量为≤50克/天,干品推荐食用量以鲜品折算。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明日叶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鉴于明日叶在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有关蔬菜的规定执行。
 
  03枇杷花
 
  中文名称
 
  枇杷花
 
  英文名称
 
  Loquat flower
 
  基本信息
 
  来源:蔷薇科、枇杷属枇杷(拉丁名称:Eriobotrya japonica (Thunb.) Lindl.)
 
  食用部位:花
 
  生产工艺简述
 
  以枇杷花为原料,经去梗、清洗、烘干等工艺制成
 
  推荐食用量
 
  干品≤8克/天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2.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有关干制蔬菜(叶类蔬菜)的规定执行。
 
  枇杷花为蔷薇科枇杷属植物枇杷(Eriobotrya?japonica?(Thunb.)?Lindl.)的花,在我国浙江、上海、福建、广东、江苏、江西、湖南、四川、广西、云南等省(区、市)有广泛种植。枇杷花在我国上海、福建、广东、浙江等省(市)局部地区有食用历史,以煲汤、熬粥、炖菜及泡饮等方式食用。本次申报的新食品原料为枇杷花经去梗、清洗、烘干等工艺制成的干品,推荐食用量为≤8克/天。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枇杷花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鉴于枇杷花在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有关干制蔬菜(叶类蔬菜)的规定执行。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