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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强制标准横空出世,代用茶面临大洗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6  来源:sjgle
核心提示:近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发布关于征求《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等2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包括茶叶及代用茶两项首次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而这两项标准正是茶叶行业翘首以盼的"指明灯"。
   近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发布关于征求《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等2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包括茶叶及代用茶两项首次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而这两项标准正是茶叶行业翘首以盼的"指明灯"。
 
  茶叶标准重在引领
 
  我国是茶的故乡,也是世界最大的茶叶种植地区。茶叶的生产、加工和利用不仅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还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品类。当下,我国茶叶的种植正由粗放式生产,向创新型、高质量型方向发展,已经形成有序种植、科学生产、品种多样的现代化茶产业。
 
  据中国茶叶流通协会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干毛茶产量为279.34万吨,较2018年增加17.74万吨,而中国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茶叶出口数量36.65万吨,同比上升0.52%。出口既是茶产业的经济来源,也是我国茶产业的一张名片。但随着摩洛哥、欧盟等我国出口的主要地区不断增加农残检测项目,提高农残限量标准,我国出口的茶叶屡屡因农残超标被通报退货,不仅对经济造成影响,而且影响了我国茶叶的影响力。产业发展标准先行,因此很多人将矛头指向我国的茶叶标准问题,尤其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缺失饱受诟病,从而营造出茶叶"缺少标准"的假象。
 
  实际上,我国已经制定产业相关的国家标准100余项,囊括了绿茶、白茶、黄茶、红茶、乌龙茶、黑茶及相关茶叶制品,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标准数量。并且,我国茶叶标准化整体水平,尤其在产品质量方面的要求也处于国际前列。尤其是GB2763中对茶叶农残指标的升级一直在进行,2016版将茶叶指标从28项增加到48项,且限量要求更严;2018版(2016增补)又增加了百草枯和乙螨唑两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2019版又新增了15个农残指标项目,总数增加到65项;而最新的2021版已经正式发布,农残指标项目仍在持续增加,且限量指标继续收紧。
 
  从发布的茶叶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茶叶的食品安全标准是在已有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的归纳整合,具体的执行指标仍然要参照推荐性标准。从表面来看,茶叶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更像是堵住"悠悠众口",但实际上是在《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即将实施之际,适时推出的顶层文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代用茶行业的迫切需要
 
  第一财经商业数据中心(CBNData)联合天猫美食-天猫茶馆发布的《2020天猫茶行业消费趋势报告》显示,茶叶市场线上销售渠道增速明显,两年间增幅超过20%,其中以花草茶、水果茶为代表的代用茶占据天猫茶产品消费规模首位,代用茶已经成为拉动茶品类创新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不过,代用茶蓬勃发展的背后更容易被人们所忽视,缺乏统一规范的指导,产品往往"各自为战",呈现显着的地域差别,不利于全国市场的统一管理。
 
  代用茶国家标准的实施,意味着在全国市场从此有了统一的规范,代用茶市场也将改变散、乱的局面。目前代用茶生产主要依据的标准有:《代用茶》(GH/T 1091-2014)、《绿色食品代用茶》(NY/T 2140-2015)、广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和调味茶》(DBS45/006-2018)、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DBS 22/032-2014)、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DBS 41/010-2016)、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DBS52/002-2014)、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安全要求》(DBS 61/003-2013)、河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DBS 13/002-2015)以及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DBS 34/2607-2016)。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对这一规定的解释为"地方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 在实践中,各个地区制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也对此条规定有延续,比如安徽省发布的《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相应的地方标准即行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废止对监管及生产者都会产生较大压力。
 
  首先,标准更迭对监管提出全新要求。代用茶的原料众多,包括普通食品、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及新食品原料等,这些原料本身理化差异较大,尤其在水分、灰分两个常规方面差异显着。而水分、灰分又是代用茶重要的质量指标,不仅关乎感官品质、卫生等方面,而且对储存期也有较大影响,在统一的强制性标准中不宜做出规定,这也就要求各地要及时出台配套的推荐性标准或指导规范。
 
  其次,对生产者(种植者)提出更高要求。传统的代用茶主要以单一原料为主,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产品选用多样化的原料来提升价值,已有的标准已经难以满足多样化原料产品的要求。将要出台的《代用茶》给出了混合类代用茶的定义,并且对该类产品的检验指标进行了规定,其中污染物延续了行标和地标对铅、镉、总砷的检验项目,但对铅提出了更高要求,限量值为3.0mg/kg,严于GB2762对茶叶5.0mg/kg的规定。标准特别指出对真菌毒素的限量要求,混合类代用茶应符合所含有食品原料在 GB 2761 中相应类别食品的最严限量规定。
 
  总体而言,茶叶类食品安全标准的实施是一项重大利好工程,不仅能够提高我国茶叶的内生动力,还能够促进茶叶的创新及走出去,建立更高的国际茶叶地位。对代用茶而言则更具现实意义,是促进行业有序发展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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