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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多举措强化小作坊花生油质量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25  来源:贺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食用植物油是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也是风险较高的重点食品,贺州市的食用植物油消费主要以花生油为主。为进一步强化小作坊花生油质量安全监管,防范小作坊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污染问题,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以来,贺州市加大力度全方位开展花生油小作坊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成效。
  食用植物油是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也是风险较高的重点食品,贺州市的食用植物油消费主要以花生油为主。为进一步强化小作坊花生油质量安全监管,防范小作坊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污染问题,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以来,贺州市加大力度全方位开展花生油小作坊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成效。
 
  (一)全面统筹部署,明确整治目标
 
  针对去年小作坊花生油监督抽检合格偏低的情况,贺州市专门召开了由市、县(区)、所三级相关人员参加的花生油小作坊整治部署会议,明确整治的重点目标是黄曲霉毒素B1指标。会议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划片、分区,定人、定责,全覆盖监督检查小油坊;对往年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小油坊,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
 
  (二)全面排查,建立规范监管档案
 
  贺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开展整治行动,全面摸排辖区内所有花生油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情况,完成普查登记,按“一坊一档”的要求做好建档工作,目前该市建档并登记的花生油小作坊共227家(其中19家停产)。在摸排的同时,一方面做好业务培训,组织专业的检验检测机构分别在各县(区)开展对花生油小作坊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参加人员达到313人次,重点培训黄曲霉毒素B1快检;另一方面加强技术指导,促使未达到登记条件的5家花生油小作坊经过指导改造后获得登记。
 
  (三)明确主体责任,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督促花生油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实施食品安全自主承诺和食品安全自查,目前全市在产的208家花生油小作坊全部与当地市场监管局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全部进行食品安全自查。二是对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的花生油小作坊开展约谈告诫,组织学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小油坊生产规范DB45/T1548-2017,指导分析不合格产生原因以及采取的正确改下措施,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对全市范围内的花生油小作坊开展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已全覆盖检查花生油小作坊227家,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索证索票和登记台账、加工场地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是否清洁、是否严格落实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吸附或降解等精炼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督促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加大花生油小作坊的监督抽检、频次、范围,做到全覆盖抽检。截至目前,该市已全覆盖完成208家花生油小作坊(在产)的监督抽检,共抽检花生油214批次。对连续2年监督抽检不合格的花生油小作坊责令其进行歇业整顿。
 
  下一步,贺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花生油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对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追踪落实整改,加强监管力度和监管频次。对抽检不合格的问题及时处置,严控产品安全风险,严格规范花生油小作坊生产经营,保证花生油质量安全,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供稿: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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