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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黄金酒过期一年还在卖 商家赔偿30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06  来源:温州商报
核心提示:很多消费者都以为酒越陈越好,但事实上如果买到过了保质期的酒最好还是不要喝。近日,瑞安塘下的周先生在某批发店买了两盒黄金酒,可事后却发现这酒都已经过期一年多了。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该店家同意赔偿周先生3000元。

  很多消费者都以为酒越陈越好,但事实上如果买到过了保质期的酒最好还是不要喝。近日,瑞安塘下的周先生在某批发店买了两盒黄金酒,可事后却发现这酒都已经过期一年多了。

  不久前,周先生来到某批发部买了两盒共四瓶黄金酒。在饮用过程中,周先生和几位朋友都觉得这酒味道有点怪,仔细查看之下才发现生产日期是2011年1月14日,保质期24个月,算起来到现在已经过期1年多了。第二天,周先生来到该批发店与店主协商。该店主承认由于失误导致过期酒仍在货架上贩卖,并表示全额退款。可周先生觉得,该店把过期一年多的酒放在货架上卖实属不负责任,而且这过期的酒喝了还会伤身,所以要求店家赔偿。

  由于双方就赔偿问题僵持不下,周先生只好向12315投诉。最后,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该店家同意赔偿周先生3000元(520元货款+2480元赔偿金)。

  瑞安市市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一定要记得查看生产日期,过期的啤酒不要喝,药酒类也一定要在保质期内饮用,不要盲目相信“越陈越好”的说法,以免给身体带来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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