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烟台市食药监获悉,近期,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等212批次的食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1批次。
为保障烟台市消费者饮食安全,提高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切实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近期,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等212批次的食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产品211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合格率99.53 %。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项目为:烟台科乐克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伯爵庄园干红葡萄酒”,生产日期:2017年7月19日,规格:750ml/瓶13%vol,经检验:酒精度项目不合格,标准指标(13.0±1.0产品明示)实测值10.8。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食药监局要求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督促落实整改。
特别提示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涉的同批次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