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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市场摊位销售的鲟鱼检出兽药残留超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1
核心提示:21日,上海市食药监局发布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一摊位销售的鲟鱼(淡水鲟鱼)被检出恩诺沙星超标。
    21日,上海市食药监局发布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一摊位销售的鲟鱼(淡水鲟鱼)被检出恩诺沙星超标。
 
  据悉,不合格鲟鱼样品来自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王健特种水产品养殖场,由上海市宝山区泰和路1700号江阳市场内的谢秀华摊位销售。该样品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607.8μg/kg。
 
  资料显示,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在肝脏和肾脏中也有严格的限定。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对该不合格产品,上海市食药监表示,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另外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相关报道: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11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8年 第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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