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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卖10元的面包被罚10000元 拱墅区一家电影院内出现问题面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9  来源:每日商报
核心提示:近期,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线索,对辖区内一家涉嫌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电影院进行检查,查获一款问题面包。
  近期,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线索,对辖区内一家涉嫌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电影院进行检查,查获一款问题面包。
 
  据悉,当事人自行制作面包(蓝莓香雪),以单价10元每个的价格放置在其经营场所对外销售,该自行制作的面包(蓝莓香雪)经抽样检测的结论为不合格 ,主要涉及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截至执法人员检查前,该问题面包(蓝莓香雪)共售出5个,单价10元/个,总销售金额为40元(其中两个以5元/个的折扣价销售)。另查明,当事人自行制作的面包(蓝莓香雪)除被抽样及售出外其余已报损;其收到检测报告后,主动停止了自制面包(蓝莓香雪)的销售。
 
  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自行制作并销售经抽样检测结论为不合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GB2760-2014的要求)的面包(蓝莓香雪),构成了经营不合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之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目前,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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