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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两期抽检发现14批次不合格食品 多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7
核心提示:7月16日,吉林省食药监局公布两期食品抽检信息,共抽检样品399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14批次,其中,大部分检出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7月16日,吉林省食药监局公布两期食品抽检信息,共抽检样品399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14批次,其中,大部分检出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在其中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中,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饼干、粮食加工品、食糖等3类8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
 
  其中,白城市天和食品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味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吉麦鲜中华拉面和辽源市龙山区天成平价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德惠市盛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品信品红烧牛肉面、信品麻辣面、信品红烧排骨面共4批次检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根据《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可用于面包、糕点等产品中,面条未在其使用范围内。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了该添加剂。
 
  另外,还有1批次为大庆大商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松原新玛特休闲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吉林力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绵白糖,还原糖分检出值3.26%。
 
  还原糖是指具有还原性的糖类。根据《GB/T 1445-2000 绵白糖》中规定,绵白糖中还原糖分应为1.5%~ 2.5%。还原糖不达标会影响产品本身的风味。
 
  在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中,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蛋制品、豆制品等6类食品314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9批次。
 
  其中,标称梅河口市佑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冷面;敦化市乐佰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敦化市兄弟民族食品经销有限公司生产的延边大冷面、玉米面条;敦化市中心城大卖场亿洋城店销售的标称敦化市顺意面条厂生产的真空冷面;敦化市百大惠鑫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敦化市兄弟民族食品经销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面条,长春欧亚集团敦化欧亚敦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敦化市顺意面条厂生产的真空玉米面条、真空冷面共7批次同样检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此外还有,标称柳河县圣水镇罗通殿圣源山泉水厂生产的罗通殿圣源包装饮用水检出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会有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等)污染的可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对包装饮用水的大肠菌群限量有相应规定: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0CFU/mL。
 
  另外,标称磐石市晋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白菜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9。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25期)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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