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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鑫宝祥食品经营部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食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1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核心提示:2018年8月1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8年7月31日)》,福州市鼓楼区鑫宝祥食品经营部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食品。
      2018年8月1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8年7月31日)》,福州市鼓楼区鑫宝祥食品经营部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食品。
 
  行政处罚决定书(鼓市场监管罚字〔2018 〕110号)显示,福州市鼓楼区鑫宝祥食品经营部于2017年12月28日注册登记成立,主要从事食品、初级农产品批发及零售。2018年4月4日,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销售桂花牌加碘精制盐,该食盐外包装标签标识以下内容:桂花牌加碘精制盐,净含量:20kg,规格: 400g*50袋,保质期:36个月,上述食盐系当事人从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个人购进行零售。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扣押的涉案桂花牌加碘精制盐40箱;处罚款人民币4662元。

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单位
公开时间
备注
食品
鼓市场监管罚字〔2018〕110号
福州市鼓楼区鑫宝祥食品经营部从非法渠道购进食品案
福州市鼓楼区鑫宝祥食品经营部
92350102MA31E4FKXF
施宝建
福州市鼓楼区鑫宝祥食品经营部于2017年12月28日注册登记成立,主要从事食品、初级农产品批发及零售。2018年4月4日,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销售桂花牌加碘精制盐,该食盐外包装标签标识以下内容:桂花牌加碘精制盐,净含量:20kg,规格:400g*50袋,保质期:36个月,上述食盐系当事人从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个人购进行零售。
根据《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扣押的涉案桂花牌加碘精制盐40箱;处罚款人民币4662元。
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9日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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