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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利津公布一批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 多家企业被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1  来源:大众网
核心提示:7月31日,山东东营利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7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机关)》,公布了近期查处的15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
       7月31日,山东东营利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7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机关)》,公布了近期查处的15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
 
  其中,利津县陈庄中心卫生院因使用3类产品标签不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要求的医疗器械被处以3万元罚款,利津县5家因销售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被处罚,3家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被处罚。
 
  根据公布的信息显示,利津县文利马场酒因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被处以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罚款5000元的处罚。利津店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因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处以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罚款5000元的处罚。利津县正大超市等4家企业因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被处以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5000元的处罚。利津县陈庄中心卫生院3类产品标签不符合医疗器械规定被罚款3万元。利津县姜玉坤眼视光中心等3家眼镜店因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隐形眼镜护理液)经营活动被分别处以没收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并罚款5000元的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的消费者,购买食品药品务必要在正规渠道购买,留心查看食品的外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是三无产品(即无生产商、无生产地、无生产日期),是否在保质期内,并注意索要购物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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